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肉牛肉羊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逐步的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创新能力,着力延长产业链条,充分发挥产业优势、释放精深加工在保障优质畜产品供给的关键作用,现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1.支持良种繁育。每年投入500万元,对使用基因编辑、胚胎移植、克隆等技术,在市内繁育优质肉牛、罕山白绒山羊、昭乌达肉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分别给予成活犊牛不超4000元/头、成活羔羊不超2000元/只补贴。享受补贴的母牛犊4年内不得出售、母羊羔3年内不得出售,确需出售或处理的须经旗县区农牧部门批准,并由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相应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2.保护基础母牛产能。每年投入100万元,对市内基础母牛存栏300头以上,全部使用项目补贴优质冻精冷配且在大数据平台备案的养殖场(户、合作社)给予奖补,以最终享受奖补养殖场户数量平均分配确定奖补标准。
3.支持本地优质品种母羊扩群增量。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市内能繁母羊存栏500只以上且实施数字化管理的优质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养殖场户给予奖补;对市内年出栏500只且全部在市内进行屠宰的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育肥场户给予一次性奖补。以最终享受奖补养殖场户及育肥场户数量平均分配确定奖补标准。(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4.对肉牛屠宰精深加工给予补贴。对年屠宰量达到5000头(含5000头)以上的市内肉牛屠宰企业,屠宰且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牛的给予阶梯式补贴。年屠宰量在0.5万头-1万头的(含1万头),每头牛补贴100元;年屠宰量1万头-2万头的(含2万头),每头牛补贴200元;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300元。年屠宰量达到5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再予以1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
5.对肉羊屠宰精深加工给予补贴。对年屠宰量在15万只-50万只(含15万只)的市内肉羊屠宰企业,屠宰且进行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羊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同时以上年度屠宰加工数量为基数,年屠宰量每增加5万只,给予1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年屠宰量在50万只以上(含50万只)的市内肉羊屠宰企业,屠宰且进行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羊的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同时以上年度屠宰加工数量为基数,年屠宰量每增加2万只,给予2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6.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中央厨房、预制菜等业态,开发皮毛骨血等副产品综合加工利用,提升产品附加值。每开发一个新品且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7.对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借入贷款用于收购原材料、科学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等的肉牛、肉羊精深加工公司,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政策实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据实补助,奖补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解决;符合或已享受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条款支持的同一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再享受市级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年,后续政策将视绩效考核情况、资金规模等情况决定是不是继续实施。由市农牧局负责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